为创特色教育,进一步提高我院保教质量,为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的人士提供发展平台,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。现根据《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赣人字[2006]154号)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招聘方案。
一、招聘原则: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原则。
二、岗位及条件
岗位代码 |
岗 位 |
人数 |
条 件 |
专业、学历、资格等条件 |
200019001 |
幼儿教师 |
5 |
1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热爱幼教工作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2、幼儿教育专业毕业,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;中师毕业获得省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竞赛活动获奖者亦可;有教师资格证。
3、年龄28周岁以下(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),身心健康,五官端正。
4、在本院工作满二年以上,表现优秀的聘用人员,年龄可放宽4岁。 |
300019001 |
保育员 |
2 |
1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爱岗敬业,品行端正,有强烈的责任心。
2、幼儿教育专业毕业,具有中专以上学历,持有保育员上岗证。
3、年龄28周岁以下(1980年10月1日),身心健康,五官端正。
4、在本院工作满二年以上,表现优秀的聘用人员,年龄可放宽4岁。 |
三、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
(一)面试报名时间:2008年10月18日---2008年10月31日
(二)面试报名地址:江西省八一保育院(南昌市东湖区民德路452号)。联系电话:0791--6624416 联系人: 吴老师、欧阳老师
(三)携带材料: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、教师证及有关获奖证件等(原件及复印件)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本人其它证明材料,报名者对个人填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,凡发现考生与招聘条件不符,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四、考试
采取先面试(专业加试、实际操作)、后笔试的方式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%,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%(其中专业加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%,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40%)。
(一)面试(实际操作、专业加试)
由保育院领导、上级有关领导、专家共7人组成专业考评小组,对考生进行面试,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学专业知识和技术运用。
1、实际操作: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学专业知识的技术运用。根据实际操作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岗位招聘人数1:4的比例,确定参加专业加试的人员。
2、专业加试: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学的专业知识。
3、面试总成绩为实际操作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的总和,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:3的比例确定入围,参加省人事厅公共科目的笔试。
4、面试时间和地点:具体时间另行通知,地点:江西省八一保育院院内(南昌市东湖区民德路452号)。
(二)笔试
1、笔试报名:参加笔试人员在11月24-11月27日,9:00-17: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,具体按《江西省2008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赣人字[2008]236号)操作。
2、考试时间:12月28日参加省人事厅统一举行的公共科目考试,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。
五、体检和考核
(一)根据面试、笔试结果,按专业岗位招聘人数1: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。若体检不合要求,则按总成绩顺序递补。
(二)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,体检标准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。
(三)体检合格者,我院对其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成绩等进行考核,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体检、考核不合格,出现的空缺职位,按照考生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(四)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,则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。
六、聘用
考生经面试、笔试,体检合格,公示无异议后,即为聘用。签订聘期一年的聘用合同,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,并实行人事代理。聘用期间参照相关文件享受我院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。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。
二00八年十月十日